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数罪并罚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数罪并罚》,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数罪并罚一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备考中一方面要对基本的知识点有所记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做题的方式来举一反三。今天中公教育要给考生讲解的是数罪并罚。
一、知识点
概念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练习题
1.甲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前一天,几个朋友邀请甲到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甲喝酒较多。饭后,甲驾车回家途中撞倒一人,甲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对甲的行为应按照()处理。
A.交通肇事罪
B.累犯
C.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D.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甲在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前一天在醉酒后发生交通肇事行为,首先应该撤销假释,继续执行尚未完成的抢劫罪的剩余刑期,新犯得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故应先减后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本题当中甲犯的交通肇事罪是在假释期之内发生的,刑罚并没有执行完毕,不属于累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祝大家备考成功!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行测技巧:浅谈易“混淆”的词项间关系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老字号用新理念、新手段讲故事
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请登录中公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常见问题
- 应届生/往届生可以报考吗?
- 浙江事业编考试竞争激烈吗?怎么提高自身竞争力
- 如何备考?要花多少时间,选择什么教材?
-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哪里查看考试科目大纲
- 事业编考试有户籍要求吗?
- 浙江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往年都考了什么?
-
微信公众号:舟山人事考试网
(ID:zhoushanoffcn)
专注舟山公职类考试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